劳动仲裁案件代理某公司应诉,成功驳回对方全部仲裁请求
近日,由朗禾律所夏蕊律师团队包菲律师主办的劳动仲裁应诉一案,收到了北辰劳动仲裁委的胜诉裁决,成功帮助公司一方当事人维权!
基础案情:
天津某自行车公司被劳动者解某提起劳动仲裁,解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万元、业绩提成7万元,合计13万元。该公司收到仲裁委的申请书和开庭通知以后非常慌张,第一时间找到了朗禾律所,我所包菲律师为该公司老板详细分析了案情,听完包律师的耐心讲解,该公司决定委托我所代理其应诉。
诉争焦点及庭审经过: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该公司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。
对方劳动者称:老板先是给其调整工作岗位,要求双休变为单休,在劳动者不同意以后,将劳动者辞退,并将其从工作群中踢出,明显属于违法辞退。
包律仔细分析了劳动者提供的证据,结合案件整体的情况,帮助公司一方进一步取证。在庭审中,包律师提出明确抗辩,公司并未辞退劳动者,实际系劳动者解某自行离职。公司基于自主经营权确实向解某提出工作要求,但解某与上级发生了口角,结合两人的整体语境,并无法看出单位是直接将解某辞退。且,公司曾给解某发送过《返岗通知》,解某签收以后并未返岗,应当视为解某自动离职。至于解某提出的“被踢出工作群”,也无法说明系单位主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。
裁决结果:
仲裁委结合双方的证据材料以及庭审情况,认定该公司领导与解某在工作时间发生了争执,但公司并未作出辞退解某的意思表示,之后公司也没有作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,故解某主张单位违法辞退并主张赔偿金依据不足,仲裁委不予支持。
朗禾律师说法: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87条的规定,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,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,也就是大家俗称的2N(违法辞退赔偿金)。如果要提出这一主张,劳动者首先需要证明单位主动“解除劳动合同”,如果单位仅是将劳动者从工作群中移出去,而并无其他直接的意思表示,则不能径直认定单位系违法辞退。
律师介绍:
包菲律师,天津朗禾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,拥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,律师执业5年以上,法学功底深厚,对承办案件具有深度研判精神,胜诉率高,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、婚家继承纠纷、劳动纠纷等民事案件。
夏蕊律师,朗禾律师事务所主管律师,天津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委员,毕业于南开大学,先后取得了医学法学学士学位与民商法学硕士学位,担任多家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,擅长处理劳动纠纷、婚家继承、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诉讼。
编辑:法律顾问 来源:朗禾律师